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战疫要闻|本所律师充分履职 做好疫情防治工作

一、破产企业背景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19日作出(2019)苏0113破申2号裁定书,裁定受理对南京华厦洗衣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19)苏0113破2号决定书,指定本所担任华厦洗衣公司管理人。


华厦洗衣有限公司位于南京市栖霞区新港开发区山南二期兴武沟南端西侧自建工业厂房,包括门卫室、门面、主厂房、办公楼、辅厂房、仓库、宿舍楼、配电房等。上述房屋占用范围土地的产权人为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厦洗衣系租用其土地,但在企业破产时上述房屋存在部分被侵占或已出租等情况,主要原因是:

(1)原企业职工占用华厦洗衣公司宿舍继续使用。

(2)相关租户仍然在租赁使用期内。

二、管理人积极配合疫情防范工作

新冠病毒疫情爆发以后,各省市地区纷纷采取出入限制措施,截止2020年2月26日,随着疫情逐渐得到控制,全国各地开始陆续复工。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华厦洗衣公司租户的疫情防控难度比较了解,为有效防范疫情风险,指挥部、辖区派出所、华厦洗衣公司法定代表人、网格员、管理人代表就疫情防控做专题研究部署。


会后,管理人团队带着采购的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资来到企业,同时叮嘱了留守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对宿舍区域实施封闭管理,对公共区域开展日常消杀并记录,不得再侵占宿舍,对相关租户等进出公司厂区人员开展测温、登记,非经管理人批准的相关人员不得进入厂区。


尽管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仍然严峻,但华厦洗衣管理人相信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胜利的曙光即将到来。今后,管理人将继续在人民政府及栖霞区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勤勉尽责、忠实履职,做好各项疫情防控与案件推进工作。